门特办理流程,门特办理流程
2周前 (04-21) 4 0
办理门特业务的参保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
1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(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);
2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;
3、门诊特定项目申请表(如我市医保系统里未录入的,请填写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特登记表》加盖医院医保专用章);
4、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5、医疗费收据原件(费用发票);
6、门诊收费明细单(需加盖医院专用章);
7、门特配药量超标需提交的处方原件及复印件。
门特办理流程
1、参保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北京医保中心、北京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农业银行、农村信用社、邮储银行、农商银行各区(县)任一网点办理。
2、工作人员受理资料,并对资料进行审核。
3、审核完成后,符合条件的人员,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确认手续。
4、参保人员到指定定点医院就医,可享受到相关门特待遇。
注意事项
1、参保人员申请门特登记时,应如实申报诊疗项目和药费标准,所申报的诊疗项目符合诊疗规范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,药费标准符合北京市药品目录规定。
2、参保人员在办理门特登记时,应按照规定缴纳门特起付标准及就医管理费。
3、参保人员应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就医,并使用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》中规定的药品。
4、参保人员在办理门特登记后,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医疗保险费和就医管理费。
5、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门特登记卡(号),以便于随时查询和就医结算。
以上是门特办理流程的主要内容,如果您还有疑问,可以咨询当地医保中心或定点医院,以获得更详细的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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